常州市交通局文件
常交工〔2009〕7号
关于举行建国60周年交通
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通过交通的庆祝活动展现交通60年来的巨大变迁,体现现代交通的辉煌成就和当代交通人的良好风采,市局决定在2009年9月举行纪念建国60周年交通文艺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纪念建国60周年,展示交通发展成就”为主题,通过文艺演出形式,回顾我市交通60年的发展历程,展示交通发展成就,促进交通文艺创作,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实践。
二、演出安排
拟于9月下旬在交通技师学院礼堂举办一场综合文艺演出活动;挑选部分水平较高、能反映交通特色的节目参加上级有关活动的节目汇演;挑选部分形式灵活、阵容适宜的节目开展走进交通工地节目演出。
三、节目要求
从7月份开始,各单位按照“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注重质量、讲求特色”的原则,结合市文明办开展的“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认真开展节目编排。节目要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主要采用舞蹈、声乐、器乐、小品等形式,以职工自编自演为主,鼓励干部和职工同台演出,合唱节目的演出人员以30--60人为宜。节目报送数量要求如下:路运公司、技师学院各推荐2个节目,高指、公路、航道、运管、海事、产业集团、交运和其他单位各推荐1个节目参加演出。各单位请将节目报送单(见附件)于7月15日前报至局联合工会。为确保演出质量和效果,将请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申报节目进行筛选、把关。
四、活动组织
演出活动的组织和节目的指导、审核,由局联合工会和市路运公司工会负责;舞台布置和现场组织由局团委和交通技师学院负责。各单位工会和团委联合做好本单位的演出组织工作。观看演出的观众主要为局机关人员和局属单位的部分干部职工,并邀请有关领导参加。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对演出实况进行全程录制,作为资料保存。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参与热情,创造条件、完善服务,让更多的职工参与到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汇演中。
2.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各单位可根据文艺汇演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规划,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报送节目。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本单位的各类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活动,为提升全系统文艺汇演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交通系统庆祝建国60周文艺汇演节目报送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文艺 演出 通知
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交通系统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汇演节目报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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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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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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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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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各单位将此表格于7月15日前报至市交通局联合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