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0日,省交通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专项检查。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陈健,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纪委六室主任吴承亿,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钱国超,省交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陈以琳分别带队对部分市、县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
近年来,一些地方擅自扩大范围,违规减免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造成大量“特权车”、“人情车”,严重扰乱收费公路管理秩序,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影响干群关系及政府公信力。去年底,省交通厅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了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清理不彻底的情况,少数地区违规减免通行费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今年,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对照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领导批示,省交通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决定对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开展检查,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政策界限、检查重点和方法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各省辖市监察、纠风和交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对象包括本辖区内的县(市)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检查方法包括听取省辖市交通、纠风部门以及驻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清理情况工作汇报,检查收费站点收费秩序和抽查收费管理工作台帐。检查重点为: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减免车辆通行费,有无超越权限和范围批准减免车辆通行费;有无擅自出台减免规定,发放“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行为;有无瞒报、漏报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情况;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和整改等。